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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
通知指出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,督促整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,推动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安全管理。同时,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,突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矿山、冶金、道路运输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建筑施工和对生产生活易产生重大影响的油气输送、城市燃气、电力、铁路、民航等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,开展动态隐患排查治理,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,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,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,并加强巡查、监控和盯守。
通知要求,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,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。继续深化煤矿安全“八查”,重点发现、惩治煤矿企业违法经营和超能力、超强度、超定员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。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工艺管理和日常巡检。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学校、宾馆饭店、商场市场、娱乐场所、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,严防火灾事故发生。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管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,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管理和巡查检查,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,严防脚手架垮塌、高空坠落、构筑物倒塌等伤亡事故。
通知明确, 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后企业陆续复产复工的情况,进一步加大对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,严防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。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准备,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,加强值班值守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、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,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,要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、有效应对、妥善处置。